合伙人
执业证号:13205201011291538
联系方式:136 4620 3960
王晓菊律师,2008年大学毕业,同年通过司法考试,2010年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证。
工作经验
2010年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证后即从事律师实务工作,现为本所合伙人,并担任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公共法律服务与社会责任委员会副主任。
业务专长
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王晓菊律师精于企业合规管理,擅长劳动人事管理规范、企业合同风险防控等方面业务,为客户在企业管理方面提供大量专业和成熟的建议,大大降低企业管理风险;在民商事合同纠纷、侵权纠纷、刑事等业务方面,通过长期执业,处理大量相关业务案件,积累了丰富的诉辩经验。王律师热心公益事业,执业以来承办过百余件法律援助案件,并积极参与法院公益律师值班、送法进社区等各类活动,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义务法律援助。王晓菊律师办案专业细致、认真负责、想客户所想急客户所急、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合法利益,获得客户的一致认可。
王律师服务过和正在服务的客户有:苏州世纪福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成建筑技术有限公司、苏州湘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美特尔金属制品(苏州)有限公司、荣伟电子(上海)有限公司、苏州富盟企业孵化器科技有限公司等。
经典案例:
1、代理原告苏州某公司诉贵州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从审法院完全支持被告的反诉请求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到二审改判为全部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驳回被告的反诉请求,再审维持二审判决。
2、代理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案,通过企业合规整改取得检察院对企业和法定代表人均做出不起诉决定。
3、代理某国有公司被诉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仲裁、一审、二审、再审均胜诉;仲裁委和法院均认为被告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合法,不需要支付赔偿金。
4、代理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的被告二审程序,从一审判决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罚金二十六万改判为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罚金十四万。
5、代理原告张某诉某世界500强外资公司违法解除赔偿金纠纷一案,仲裁、一审、二审均胜诉;仲裁委和法院均支持了原告主张违法解除支付赔偿金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