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心设计工程质量整改方案及价格 鉴定,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来源: | 作者:business-101 | 发布时间: 2022-07-05 | 1797 次浏览 | 分享到:
江苏XX木业有限公司反诉江苏XX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案情简介

2011年12月6日,江苏XX木业有限公司(发包人)将其兴建的厂房工程发包给江苏XX集团有限公司(承包人)施工,施工过程中由于发包人资金链断裂,导致施工过程中的进度款未能按约支付,承包人诉至法院,要求支付已完工部分的工程款,发包人对基本事实无异议;但对于承包人施工不当,其承建的其中三幢楼的标高严重不符合施工图纸设计要求,出现负标高,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案件难点

本案属于建设工程出现质量问题业主索赔案,工程质量不符合施工图纸设计要求或产生质量问题进行索赔属于建工案件中经常出现的问题,但结合本案中三幢厂房已经完成全部施工的前提下因标高出现问题进行索赔的前提必须寻找到合适的整改方案,否则无法对整改所需的费用进行准确认定,进而可能导致法院无法对于业主索赔的金额作出支持的判决。


办案思路

江苏拙正律师事务所接受当事人委托,指派季兵律师担任该案件代理人。接受业主的委托后,本所代理律师明确以下办案思路,首先全面审核建筑施工图纸,明确诉争厂房的标高与图纸不符,其次整理工程建设过程中所有业主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之间的往来函件,固定业主、监理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因为标高问题对建设单位提出问题的书面材料,再次,通过与多家工程质量设计、鉴定单位沟通,进行工程整体拔高的可行性论述并拟通过造价鉴定明确标高不符的整改造价。


判决结果

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完全采纳了本案律师的办案思路,在接受工程整体拔高的可行性论述后通过造价鉴定明确标高不符的整改造价,本案成功为业主索赔116万余元。


法律文书

(2013)盐民初字0007号民事判决